对外经济贸易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发放外籍职工工作证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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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发放外籍职工工作证问题的通知

对外经济贸易部 劳动人事部


对外经济贸易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发放外籍职工工作证问题的通知
对外经济贸易部、劳动人事部



自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全国已设有六千多家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统称外商投资企业)。在这些企业里一般都聘请有一些外国(或港澳地区)籍人员作为正式职工。他们要求发给和中方职工一样的企业工作证。对此问题,经商得有关部门同意,今后所
有外商投资企业均应按下述统一办法处理:
一、工作证是证明本企业职工身份的凭证。对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籍职工,应同中国籍职工一样,发给工作证。外籍职工工作证只限于出入本企业和参与同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时使用,不能代替护照和居留、旅行证件。
二、有关事项
(一)持工作证者应限于常驻本企业和外籍正式职工。在工作证内注明持证人的国籍(或地区籍)。
(二)外籍职工在职期间不得将工作证转借他人或携带出境;离职时,由发证机关将其工作证收回。
(三)发证机关应将外籍职工工作证样本送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发放外籍职工工作证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上述原则规定发放范围,加强管理。



1993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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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勤政廉政规定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勤政廉政规定

十政发[2002]7号               市人民政府勤政廉政规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白浪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县级事业单位,各大中型企业,驻市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有关勤政廉政建设的会议精神,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政府和政府办文件精简三分之一,全年会议减少三分之一,领导干部下乡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二、政府不单独为部署一件事开会,尽量把几件事放在一起,开综合性会议。能用电视电话会议传达有关精神的,不得集中召开会议。
  三、凡是能用电话通知的事,直接用电话通知到领导干部本人,不另发文字通知。
  四、一般性的工作会议,领导自拟讲话稿或作即席讲话,不发会议讲话材料,只发政务督办通报。
  五、领导干部到农村下基层应轻车简从,不准西装革履;不准领导干部到边界迎送;一般性检查工作,事前不发通知,检查后反馈情况;需要县市区作出安排的活动,一般由分管领导陪同;需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陪同的,不带随员。
  六、设立市长公开电话,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七、市政府原则上一个月研究一次工资发放、农民负担、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社会稳定、经济运行等重要问题。
  八、政府部门向市政府每月报告本月的主要工作,应以书面形式,文字不超过1000字。
  九、除政府组织的调查研究外,领导干部赴省赴京汇报工作,联系有关事宜,一般不得超过3人。
  十、政府工作人员出差,乘坐飞机的舱位和火车的卧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市里规定的经费标准核销。
  十一、严格执行小车乘用标准和用车规定。
  十二、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请示有关事宜,除经费、人员编制外,市政府应在一周之内给予答复。未予答复的,视作同意。
  十三、市政府及政府部门实行办事时效记分制,对延时误事的有关责任人予以扣分。当所扣分值达到一定标准时,要进行离岗培训(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十四、市政府及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在城区调研或现场办公,不得在被调研单位用餐;在县市调研,应注重节俭,并按规定结算住宿费和伙食费,没有结算的不准领取差旅补助;市县乡一般性接待,陪餐不得超过3人。
  十五、政府工作人员涉嫌公款消费的,除退赔外,第一次诫勉谈话,第二次行政警告,第三次予以除名。
  十六、政府公务员每半年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的述职报告,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如实陈述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回答相应的问题。
  十七、市长、副市长、副厅级调研员、市长助理按照分工履行职责;政府部门请示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十八、政府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环节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环节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关税[2006]22号




海关总署:
为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客观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经国务院批准,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现将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增对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产品征收消费税,停止对护肤护发品征收消费税,调整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白酒的消费税税率;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消费税额的30%征收;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二、调整后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商品共14类,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三、关于进口环节消费税税收政策问题,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口货物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收政策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0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进口环节消费税应税商品税目税率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进口环节消费税应税商品税目税率表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税率
备注

21069020
制造饮料用的复合酒精制品
5%

麦芽酿造的啤酒,进口完税价格≥370美元/吨
250元/吨
l千克=O.988升

22030000
麦芽酿造的啤酒,进口完税价格<370美元/吨
220元/吨

22041000
葡萄汽酒
10%

22042100
小包装的鲜葡萄酿造的酒
10%

22042900
其他包装的鲜葡萄酿造的酒
10%

22043000
其他酿酒葡萄汁
10%

22051000
小包装的味美思酒及类似酒
10%

22059000
其他包装的味美思酒及类似酒
10%

黄酒
240元/吨
l千克=O.962升

22060000
其他发酵饮料
10%

22071000
浓度在80%及以上的未改性乙醇
5%

22072000
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及其他酒精
5%

22082000
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
20%+1元/公斤
l升=O.912千克

22083000
威士忌酒
20%+1元/公斤

22084000
朗姆酒及其他甘蔗蒸馏洒
20%+1元/公斤

22085000
杜松子酒
20%+1元/公斤

22086000
伏特加酒
20%+1元/公斤

22087000
利口酒及柯迪尔酒
20%+1元/公斥

22089010
龙舌兰酒
20%+1元/公斤

酒精浓度在80%以下的未改性乙醇
5%

22089090
薯类蒸馏酒
20%+1元/公斤
l升=0.912千克

其他蒸馏酒及酒精饮料
20%+1元/公斤

24021000
烟草制的雪茄烟
40%

烟草制的卷烟,每标准条进口完税价格≥50元人民币
45%+150元/标准箱
1标准条=200支;1标准箱=5万支

24022000
烟草制的卷烟,每标准条进口完税价格<50元人民币
30%+150元/标准箱

烟草代用品制的卷烟,每标准条进口完税价格≥50元人民币
45%+150元/标准箱

24029000
烟草代用品制的卷烟,每标准条进口完税价格<50元人民币
30%+150元/标准箱

烟草代用品制的雪茄烟
40%

24031000
供吸用的烟草
30%

24039100
“均化”或“再造”烟草
30%

eX
24039900
其他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烟草精汁除外)
30%

27101110
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
0.2元/升
1千克=1.388升

27101921
轻柴油
O.1元/升
1千克=1.176升

27101911
航空煤油
O.1元/升,暂缓征收
l千克=1.246升

27101120
石脑油
0.2元/升,减按O.06元/升征收
1千克=1.385升

27101130
橡胶溶剂油、油漆溶剂油、抽提溶剂油
O.2元/升,减按O.06元/升征收
1千克=1.282升

27101991
润滑油
0.2元/升,减按O.06元/升征收
l千克=1.126升


27101922
5—7号燃料油
0.1元/升,减按0.03元/升征收
l千克=1.015升

ex
27101929
其他燃料油(蜡油除外)
0.1元/升,减按O.03元/升征收
蜡油:350℃以下镏出物体积百分比小于20%,550℃以下镏出物体积百分比大于80%

ex
33021090
生产食品、饮料用混合香料及制品,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在O.5%以上
5%

33030000
香水及花露水
30%

33041000
唇用化妆品
30%

33042000
眼用化妆品
30%

33043000
指(趾)甲化妆品
30%

33049100
香粉,不论是否压紧
30%

ex
33049900
其他美容化妆品(护肤品除外)
30%

36041000
烟花,爆竹
15%

40111000
机动小客车用新的充气子午线轮胎
0
子午线轮胎是指在轮胎结构中,胎体帘子线按子午线方向排列,并有钢丝帘线排列几乎接近圆周方向的带束层束紧胎体的轮胎

机动小客车用新充气非子午线轮胎
3%

40112000
客或货运车用新的充气子午线轮胎
O

客或货车用新的充气非子午线轮胎
3%

40114000
摩托车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
3%

40116100
其他人字形胎面子午线轮胎
O

其他人字形胎面非子午线轮胎
3%

40116200
其他人字形胎面子午线轮胎
O

其他人字形胎面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人字形胎面子午线轮胎
O

401 16300
其他人字形胎面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人字形胎面子午线轮胎
O

401 16900
其他人字形胎面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子午线轮胎
O

401 19200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子午线轮胎
O

401 19300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子午线轮胎
0

40119400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子午线轮胎
O

401 19900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非子午线轮胎
3%

汽车用旧的充气橡胶子午线轮胎
O

40122010
汽车用旧的充气橡胶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用途旧的充气橡胶子午线轮胎
O

40122090
其他用旧的充气橡胶非子午线轮胎
3%

汽车用实心或半实心子午线轮胎
O

40129020
汽车用实心或半实心非子午线轮胎
3%

其他用实心或半实心子午线轮胎
O

40129090
其他用实心或半实心非子午线轮胎
3%

40131000
汽车轮胎用橡胶内胎
3%

40139090
其他橡胶内胎
3%

44091010
针叶木地板条(块)
5%

44092019
非针叶木地板条(块)
5%

44190031
木制一次性筷子
5%

71011011
未分级的天然黑珍珠
lO%

71011019
其他未分级的天然珍珠
10%

71011091
其他天然黑珍珠
10%

71011099
其他天然珍珠
10%

710121 10
未分级,未加工的养殖珍珠
lO%

71012190
其他未加工的养殖珍珠
lO%

71012210
未分级,已加工的养殖珍珠
10%

71012290
其他己加工的养殖珍珠
10%

71031000
未加工宝石或半宝石
lO%

71039100
经其他加工的红,蓝,绿宝石
10%

71039910
经其他加工的翡翠
10%

7 1039990
经其他加工的其他宝石或半宝石
10%

71042090
未加工合成或再造其他宝石半宝石
lO%

71049019
其他工业用合成或再造宝石半宝石
lO%

71049099
其他非工业用合成宝石或半宝石
10%

71059000
其他天然或合成宝石或半宝石粉末
10%

71132090
其他贱金属为底的包贵金属制首饰
lO%

71161000
天然或养殖珍珠制品
10%

7l162000
宝石或半宝石制品
10%

ex
87021092
20≤座≤23柴油客车
5%

87021093
10≤座≤19柴油客车
5%

ex
87029020
20≤座≤23非柴油客车
5%

87029030
lO≤座≤19非柴油客车
5%

87032130
排气量≤l升的小轿车
3%

87032190
排气量≤1升的其他车辆
3%

87032230
l升<排气量≤1.5升的小轿车
3%

87032240
1升<排气量≤1.5升的越野车
3%

87032250
l升<排气量≤1.5升,≤9座的小客车
3%

87032290
l升<排气量≤1.5升的其他载人车辆
3%

1.5升<排气量≤2升的小轿车
5%

87032314
2升<排气量≤2.5升的小轿车
9%

1.5升<排气量≤2升的越野车
5%

87032315
2升<排气量≤2.5升的越野车
9%

l.5升<排气量≤2升,≤9座的小客车
5%

87032316
2升<排气量≤2.5升≤9座的小客车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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